信主之前的我,时常喝酒,在家里或在工作单位,时常和人打架。有一次把工作单位一位同志的腿打断了,被公安局逮去,坐了十五天的牢。十五天出来以后还是打架。上班也不好好工作,给家人带来很大的痛苦。
像我这样一个糟透了的人,神没有放弃我。那是我一生都忘不了的一天,1998年12月28日。一个同驻地信主的弟兄对我说:“下午三点钟张牧师会来我们驻地传福音。”抱着好奇的心,我参加了每周在驻地的聚会,之后也去参加在特拉维夫教会的聚会。通过学习圣经,唱诗歌,听见证和亲身的体验,我认识了福音的内容,也接受了耶稣的救恩。这时候的我,才了解到有一位真神,当受人的尊崇;人与人之间应该和睦相处,彼此相爱;而不是无法无天地活着,人与人之间相咬相吞。
信主以后的我,没有再和人打过一次架,也不再喝酒,工长安排的工作我按时完成。同志们有困难我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,待别人就像自己兄弟一样。与此同时,我认真学习圣经,并且受了洗。我愿意把这宝贵的福音将来也传给国内的亲友。
圣经的话是很真实的:“基督耶稣降世,为要拯救罪人,这话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,然而我蒙了怜悯,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,显明祂一切的忍耐、给后来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样。”(提摩太前书 1:15-16)
~ dk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